关于做好2023年学院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来源:教学研究与质量监督处浏览次数:490


                                                                           苏联院研〔202215号

 

                                       

 

 

 

办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2〕4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我院五年制高职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1.学校范围:学院所有办学单位

2.时间范围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二、编制内容及要求

质量年报包含:“××办学单位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2)(以下简称“学校年报”)和“企业参与××办学单位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2)(以下简称“企业年报”) 

(  ) “学校年报”内容及要求

1.“学校年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学生发展、教育教学、国际合作、服务贡献、政策保障、面临挑战等部分(参考提纲见附件1)。

2.“学校年报”要求。重点展示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的关键举措,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行业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重点呈现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并应用数字化资源、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开展“1+X” 证书制度试点、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创业、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的具体做法;要强化定量分析、数据支撑,每部分内容均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例(每部分不少于2)

(  ) “企业年报”内容及要求

1.“企业年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企业参与办学总体情况、企业资源(包括有形资源、无形资源和人才资源)投入、企业参与教育教学(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培养)改革、助推企业发展、问题与展望六个部分。

2.“企业年报”要求。各办学单位均须主动联系推动一批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编制“企业年报”(每个五年制高职专业不少于一个企业),重点展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的办学主体作用。“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公章。

三、材料上报

1.数据指标。各办学单位在完成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对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见附件2),按要求据实填报《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见附件3)相关数据,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按照学校代码+××办学单位的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典型案例。各办学单位除在《学校年报》中按要求呈现典型案例外,应将其中重点或特色案例按案例编写要求(见附件4)单独汇编上报,报送文档包含封面、目录及正文,封面统一为:校名+学校典型案例(2022)。报送时word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办学单位典型案例上报材料(2022),于20221122日前将《学校典型案例》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3.质量年报。质量年报要求文字、图、表相结合,文字部分一般不超过1.5万字。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 除必要的文字外,尽可能引用各校近两年的对比数据、表格或图片,形式活泼、不拘一格。

“学校年报”装订顺序:封面、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附件5)、目录、图表索引、正文、附表(附件3)、附件(单独成册)、案例集(将正文中的案例抽取出来单列)。其中“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须经学校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

请于20221130日前将“学校年报”(纸质稿2) 和“企业年报”及企业年报清单(附件6) (纸质稿2)报送学院,年报电子版和数据表打包,并按照学校代码+××办学单位的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 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质量年报制度是推进五年制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质量年报编制工作情况将作为学院对办学单位管理与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严格把关。各办学单位要加强对年报框架、撰写内容、数据采集等方面合规性、真实性的审查把关切实落实好相关审核责任,相关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出现格式不规范、口径不一致、数据不准确等情况。

3.加强评价和监督。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年报进行合规性检查和评价。凡学校典型案例被选用者,视情况加分。各办学单位“学校年报”“企业年报”均要在本校官方网站发布,鼓励学校以多种媒介出版发布质量年报,接受社会监督。

4.联系方式。联系人:孔亮,联系电话:025-83335601,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9号楼509室,邮政编码:210024,邮箱:konliang71@163.com

 

附件:1.江苏省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2023 

2.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指标及相关内涵说明》

     3.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

4.质量年报案例编写要求

5.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

6.企业年报清单

(附件请至学院质量监督QQ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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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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